廈門公布「融台45條」 推動與金門通電、通氣、通橋

廈門市官方14日在「第十一屆海峽論壇」的新聞發佈會上公布了《廈門市關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措施共有45條,內容包含推動廈門與台灣的經貿合作暢通、實現廈門與金門的小四通、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增進台胞對民族及國家的認知情感等。

《廈門市關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可以分為三個部分,首先是「提升廈台四通,打造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措施中提到,要推動廈門與台灣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實現廈金通電、通氣、通橋。

推進廈金通電、通氣、通橋的方面,措施中提到,要打造「廈金共同生活圈」、建立完善廈金常態化對接協商機制、推動通過海纜輸電方式向金門通電、推動向金門供應液化天然氣、推進開展廈金大橋建設的前期工作。

第二部分為「造福台灣同胞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措施中指出,要像為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深化落實中央「31條惠及台灣同胞措施」、福建「66條實施意見」和廈門「60條惠及台灣同胞措施」,建成落實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示範區。

第三部分為「深化文化交流增進台胞對民族、國家的認知和感情」,措施中提到,要把工作做到廣大台灣同胞的心裡,與台胞積極交流互鑑,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共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實現同胞心靈契合,增進和平統一認同。

進一步深化廈台民間基層交流方面,錯失中指出,要持續辦好海峽論壇等交流活動、推進實施親情鄉情延續工程、努力塑造台灣青年正確家國觀念、提升對台交流綜合平台實效、加強廈台新聞媒體交流合作。比如,積極開展廈台社區共建互動,打造廈台特色街巷。

《廈門市關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全文

一、提升廈台「四通」,打造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

推動廈門與台灣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實現與金門通電、通氣、通橋。

(一)進一步深化經貿合作暢通

1.打造廈台共同市場。發揮經濟特區、台商投資區等對台經貿合作優勢。加強廈台行業對行業、協會對協會之間交流合作。推進對台經貿合作信息匯聚與資源共享。新設立台企可按大陸企業申請註冊。

2.充分發揮廈門自貿片區作用。推動建設集成電路雙創平台和線上、線下集成電路產品保稅交易中心。允許自貿片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按規定向台灣地區金融同業跨境拆出短期人民幣資金。吸引台資保險機構在自貿片區落戶。

3.提升對台貿易便利化水平。推廣「源頭管理、口岸快放」和「零等待」,擴大台灣進口商品第三方檢測結果採信。推動建設廈金通關合作試驗區。支持金門高粱酒和馬祖高粱酒擴大在廈門的銷量。爭取設立五通碼頭進境免稅店。打造台灣商品集散中心。

4.創新廈台金融合作機制。推動兩岸全牌照合資證券公司金圓統一證券盡快批籌。推動在廈設立台商基金。爭取擴大向台胞頒發金融信用證書試點。

5.提升廈台現代服務業合作水平。在生物、醫療、數字經濟、新能源、文創等方面加強廈台合作。在廈台資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按大陸同類企業標準執行,享受同等稅收優惠政策。推進「兩岸冷鏈物流產業合作城市」建設。

6.推進對台現代農業合作。擴大台灣農漁產品在廈銷量。加快建設歐厝漁港對台漁業水產品集散交易中心。台灣同胞取得的集體統一經營林地可辦理不動產登記,支持憑證融資開展抵押貸款。

7.支持台企轉型升級發展。對台企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支持廈門優質台企上市,台企股份制改造享受同等獎補政策。鼓勵更多台企在兩岸股權交易中心「台資板」展示掛牌,支持兩岸股權交易中心開發適合台企需求的金融產品。

8.支持大嶝對台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發展。放寬大嶝市場經營台灣商品的範圍,推動對台小額貿易實行優質品牌產品「先放後檢」監管。積極爭取大嶝市場開展1210保稅備貨業務。

(二)進一步提升基礎設施聯通

9.完善廈台聯通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投用並不斷完善五通客運碼頭三期及各項設施,持續完善廈金航線基礎設施和網上售票系統。

10.提升廈台直接往來通道。推動廈門至高雄、澎湖郵輪航班常態化,增開廈門至高雄的客滾航線。推動加密與台灣地區的空中直航航線。推動廈門劉五店港區對外開放。

11.打造台廈歐物流通道。推動廈台海鐵多式聯運,為台灣貨物經中歐(廈門)班列運輸出口提供更便利的過境通關,擴大台灣商品經中歐(廈門)班列輸往中亞和歐洲市場的業務量。

12.用好廈金海底光纜。推進廈門至金門海底光纜啟動商業運營。開展電子商務、雲端服務等新領域的應用。

(三)進一步促進能源資源互通

13.探索能源互通新路徑。發揮廈門港口航運優勢,推動建立便捷經濟的供應通道,以市場化合作方式為台灣提供緊缺能源。

14.共同保護廈金海域生態環境。和金門定期聯合開展廈金海域增殖放流活動。共同開展廈金海域海漂物處置和打擊海上非法採砂。

15.做大做好赴台旅遊。成立廈門、金門、澎湖旅遊聯盟。推動廈金遊艇雙向直航常態化。推進對台航線旅客艙單全面無紙化,推廣旅檢通道「自助通關」服務。

(四)進一步推動行業標準共通

16.爭取在廈率先實現「一市兩標」。發揮台灣地區標準化(廈門)研究中心作用,開展廈台技術標準和法規採集、研究、開發和諮詢服務,在製定廈門地方標準時吸收借鑒台灣地區同類標準中先進、合理的內容。

17.擴大對台企資質及行業標准採認。在旅遊、建築、環保、醫療、冷鏈物流等領域先行開展廈台標準合作。允許通過備案的台灣地區建築業企業根據備案核准從業範圍在廈從事建築活動。在廈門仲裁機構複製推廣台灣地區有關規定查明機制,涉台民商事案件仲裁可選擇適用台灣地區有關規定。

18.擴大對台胞職業技能資格標准採認。推進直接採認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進一步放寬台灣技術士等級證使用範圍。直接確認來廈工作的台灣地區工程序列專業技術人才相應職稱。

(五)推進廈金通電、通氣、通橋

19.打造「廈金共同生活圈」。把文化、旅遊、體育、會展等廈門公共服務平台向金門延伸服務,鼓勵金門同胞來廈參加各類群眾性活動。

20.建立完善廈金常態化對接協商機制。提升完善廈金兩地公共衛生與衛生應急合作。建立廈金氣象、地震防災減災合作機制和重大空氣、水域污染事件通報機制及應急處理機制。健全海上應急常態化聯絡機制。

21.推進向金門通電。推動通過海纜輸電方式向金門通電。

22.推進向金門通氣。推動向金門供應液化天然氣。

23.推進向金門通橋。推進開展廈金大橋建設的前期工作。

二、造福台灣同胞,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

像為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深化落實中央「31條惠及台灣同胞措施」、福建「66條實施意見」和廈門「60條惠及台灣同胞措施」,建成落實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示範區。

(一)落細落深台胞台企同等待遇

24.便利台胞在廈安居樂業。台胞憑台灣居民居住證享受廈門居民購房同等待遇。支持廈門航空推出優惠舉措,鼓勵和便利台胞往來。推動台胞在廈使用台灣地區機動車駕駛證和便利換領大陸駕駛證。

25.為台胞提供更加完善的社會保障服務。將在廈台胞納入社會保險體系,支持其根據個人意願參保。在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台胞,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方面與廈門繳存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台胞憑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享受廈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

26.加大對台引才引智力度。為台胞提供更多的就業和實習崗位。繼續選聘台灣特聘專家、專才。對國企招聘的台灣人才實行薪酬單列。推薦在廈台灣人才參與福建省各類人才項目遴選。支持廈門法院建設大陸法院系統首個台灣青年實習基地。

27.進一步支持台青來廈創業。繼續加強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建設。支持首次來廈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台胞申報創業補助。支持台灣高校畢業生申報省級大中專畢業生創業資助項目。

(二)推進廈台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28.提升涉台司法服務水平。辦好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和「涉台檢察室」。繼續邀請台胞擔任特邀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等。探索成立廈門涉台法律援助中心。推動建設台灣地區法律查明平台和涉台檢察展示平台。支持廈門律師事務所與台灣律師事務所開展聯營試點。

29.完善廈台知識產權協作機制。支持台企和台灣居民自行在大陸申請知識產權。鼓勵台灣知識產權企業在自貿區設立服務窗口。

30.進一步擴大對台招生規模。在廈門高校就讀的台灣學生按每人50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入學助學金。支持廈台高校、職業院校開展2+2和1+2、2 +1等模式合作,實行雙錄取雙授學位。

31.支持台灣教師來廈執教。在學校現有的教職工編制總量內引進台灣教師,從事幼兒園和高中階段的教學工作。採取購買服務方式特聘的台灣教師享有廈門編內教師同等待遇,具有碩士學位且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台灣教師可簡化程序考核入編。市屬公辦高校引進的台灣教師,市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2—15萬元,中小學和幼兒園引進台灣教師的薪酬待遇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32.鼓勵台灣醫護人員來廈執業。推動在廈台資醫院因特殊手術必需的器械、耗材經備案後可在醫院內部使用。面向台胞招聘醫師。持台灣護士執業資格證書並已從業1年以上的台胞可來廈從事醫療相關活動。取得台灣護理專業學歷的台胞,可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後可在廈執業。

33.滿足台胞子女就學需求。台胞子女在廈接受學前和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所屬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學;在廈升初中,可選擇片區派位升學或申請台生班;在廈參加中考,分數達到普高最低控制線可選擇在台生班就讀。

34.積極開展對台研學旅行活動。持續提升廈門(集美)研學基地,吸引更多台灣青少年來廈開展研學交流,打造大陸最大的對台研學旅行基地。

(三)深化廈台基層治理交流合作

35.鼓勵台胞參與城市和基層治理。聘任台胞擔任社區、村居規劃師。推動聘請台胞擔任市政顧問。

36.支持台灣社工參與基層社會事務。提供更多社工崗位面向台胞招聘,並給予一定補助。支持廈門台灣社工組織參評省級台灣社工就業示範基地。

37.支持台胞參與鄉村振興建設。鼓勵台灣團隊參與廈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和傳統村落保護髮展,支持台灣團隊申報省級補助。創立併申報省級台灣農民創業園。

三、深化文化交流,增進台灣同胞對民族、國家的認知和感情

把工作做到廣大台灣同胞的心裡,與台胞積極交流互鑑,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共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實現同胞心靈契合,增進和平統一認同。

(一)進一步深化廈台民間基層交流

38.持續辦好海峽論壇等交流活動。舉辦更多文化、青年、基層、特色等系列項目。支持南音、高甲戲、歌仔戲等地方戲曲入島巡展巡演。

39.推進實施親情鄉情延續工程。擴大尋根謁祖、族譜對接、民俗文化等交流。組織更多廈台社團和村里開展交流合作。推動廈台同名同宗村交流全覆蓋。積極開展廈台社區共建互動。

40.努力塑造台灣青年正確家國觀念。針對台灣青年不同群體,組織實施學習交流、研學旅行、社團結對、體驗對接等活動。

41.提升對台交流綜合平台實效。推進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建設。修繕活化「台灣公會」舊址,設立兩岸交流展示館、台灣青年創業館。打造廈台特色街巷。

42.加強廈台新聞媒體交流合作。加強廈台在電視、報紙、廣播等傳統媒體方面,以及「台港澳e鷺通」微信公眾號等兩微一端新媒體方面的交流合作。創作一批反映台胞在廈工作生活的優秀微電影。

(二)進一步拓展廈台交流合作領域

43.強化廈台文化產業合作。加強國家級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推動廈台共同傳承弘揚閩南文化。鼓勵台胞參加「閩台名匠」「閩台優秀匠師」評選。繼續辦好兩岸文博會和兩岸圖交會等文化交流活動。打造兩岸影視產業基地,鼓勵台灣影視行業協會在自貿片區設立分支機構。

44.密切廈台城市交流合作。推動搭建廈門與高雄市、台中市的城市交流平台,建立完善對接機制。發揮好閩西南協同發展區在對台城市交流合作中的作用。

45.拓展教育等領域交流合作。依託海峽兩岸教育交流與合作基地,進一步加強與台灣高校和職業院校的學術合作和師生交流活動。開展「校校企」合作,開展合作辦校、聯合設立專業等活動。繼續推進廈台在科技、衛生等領域的交流合作。

出處: ETtoday新聞雲
原文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615/1467756.htm?fbclid=IwAR3I9ypmTMe5KLZ1GfXQBNu39p12d5SqdORbZdN0Z_nlK_vnBNM4Gandpnk